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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天的“枫”景——十多年纠纷和了
作者:吴刚  发布时间:2023-10-25 10:39:02 打印 字号: | |

这个秋天,来的恰如其时,红叶满枝,蓝天白云,我和小余再次来到北岸“枫桥式”无讼服务点,处理一起十多年的纠纷。


十多年前的纠纷悬而未决,当事人老杨、老高的对立情绪在时间的发酵下愈演愈烈。老杨诉苦十一年前出售的房屋尾款没有收到,老高也抱怨曾经许诺的房产证至今成空,两人各自都有立场,却也让纠纷的处理成为”老大难”。

诉至法院不是本意,解决问题才是实策。十一年前的纠纷搁置到现在,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妥善化解?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本应审慎审理,为寻求解纷的最优解,在详细了解案涉房屋建造始末后,从法律角度处理老杨、老高的纠纷并不能达到双方诉求目的,法庭积极向北岸镇党委、政府问计寻策,在多次单方协商未果后,邀请镇党委政府领导、镇村调解员和双方到北岸“枫桥式”无讼服务点协商调解。

10月23日下午,北岸“枫桥式”无讼服务点内老杨、老高重申自己的意见,并坦言纠纷多年未决也不急于一时处理,满足不了各自要求,多谈无益。调解陷入困局,镇党委政府领导、法官、镇村调解员再次分别做老杨、老高工作,本着和则两利、分则两伤的原则,希望双方能分析利弊,化干戈为玉帛,最终老杨、老高也选择各退一步,将纠纷一次性解决,协议的条款当场履行完毕,双方也握手和解。

牌子不是摆设、服务点不是糊弄事。歙县法院北岸“枫桥式”无讼服务点走实基层社会治理“和美善治”路径,立足实质化解辖区内纠纷,深化“调”有特色、“解”于诉前成果,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化解、法庭主动提供法律支持、镇村调解员主动配合做工作、老百姓主动接受调解解纷的良好定分止争特有模式逐渐成熟,“枫桥式”无讼服务点服务大局、为民司法的脚步正笃行不怠。


秋天是结果的季节,相信“枫桥式”无讼服务点将结出更多和美之果!


 
责任编辑:审管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