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月初春阳光暖,百里画廊新安江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推动新安江—千岛湖流域环境资源一体化司法保护,进一步擦亮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创新基地品牌,2月21日,歙县府院联动设立的“司法保护新安江工作站”正式启动。
该站依托歙县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平台及新安江—千岛湖流域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,针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,将实施“四个一”、推行“三机制”、运用“五+N”模式,坚持警示预防为先,打击修复并重,让司法保护新安江形成社会共识、凝聚社会合力。
黄山中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程力,歙县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吴会乐,歙县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江彦,县新保中心、县生态环境分局等8家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及县法院部分干警、深渡镇大茂社区群众代表们齐聚美丽新安江畔,共同参与工作站启动仪式,参观党的十八大以来歙县司法保护新安江工作成果展并座谈交流。
△“司法保护新安江工作站”启动仪式现场
新安江流域是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先行探索地,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地,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和推动的全国首个跨省生态补偿机制试点。歙县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江彦表示:“此次设立‘司法保护新安江工作站’,是歙县以‘一江碧水出新安’为己任,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创新环资审判、推进多元共治、司法主动保护新安江的具体举措,既能有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、环保意识,又能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生态环境纠纷的良好氛围,对推动新安江—千岛湖流域环境资源一体化保护、加快构建歙县新发展格局、全力服务高气质现代化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”
△参观歙县司法保护新安江工作成果展
△与会人员座谈交流
你问我答:
什么是“四个一”?
1.建立一个实践基地
建立保护基地,开辟增殖放流专用通道,布置案例警示移动展板,增添扫码观看司法保护直播设施、生态修复成本墙等。
2.搭建一个“共享法庭”
搭建共享法庭,依托移动微法院平台,在新安江沿线开设若干配备“一屏、一线、一终端”的“共享法庭”,公安、司法、海事、社区、村居干部及人民调解员、调解组织、人大代表等入驻,高效处置新安江沿线涉环境资源纠纷。
3.设立一个工作展厅
设立工作展厅,展示新安江保护实践案例、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成果、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工作等。
4.组建一个专业合议庭
组建新安江保护合议庭,在歙县法院深渡法庭集中审理新安江流域重点案件,加大沿江巡回审理频次。
什么是“三机制”?
1.联动机制,依托歙县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平台,与新保中心、生态环境分局、海事中心、农业农村局、林业局、沿线乡镇村等形成合力,与新安江流域法院签订常态化司法保护新安江协作机制。
2.制度保障,出台《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意见》等规范。
3.深入普法,以法律的视角、惩罚的高度、修复的理念进行宣传。
什么是“五+N”?
形成新安江保护“五合一”审判新模式,涵盖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执行等部门及基层法庭,积极吸收基层组织、人大代表、人民陪审员、乡贤和专家等,凝聚判后执行、生态修复、政策研判等社会力量,建立新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“智库”,实现多元解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