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抢抓两节“黄金期”,歙县法院执行利剑再出鞘!
作者:执行局  发布时间:2023-02-06 09:08:04 打印 字号: | |

为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化“一改两为”,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效能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自1月29日起,歙县法院抢抓春节、元宵节两节“黄金期”,开启了为期一周的新春执行第一战。此次“春节猎赖”行动以追索劳动报酬、交通事故、抚养费等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为重点,通过官方抖音直播,在250余万名网友见证下,向规避执行的“老赖”们重拳出击!




为人父母不担责,爷爷批评促履行



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,但被执行人凌某身为父亲却不尽责。与前妻协议离婚后,凌某未按协议支付子女抚养费,被诉至法院。经调解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,凌某仍未及时足额履行,案件进入执行程序。行动首日,执行干警到达凌某住处时,凌某尚在睡梦中。执行现场,凌某父亲知悉情况后,当即对凌某进行了严厉批评,并表示将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。最终,凌某在父母的帮助下,当场全额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。



不守交规致人伤,幸有二子愿代偿



被执行人程某驾驶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,被法院判令支付赔偿款3.2万余元,但程某拒不履行,案件进入执行程序。执行干警到达程某家中时,程某已外出,但其两子在家。经释法明理,程某儿子表示,除去法院扣划其母亲的银行存款外,不足部分愿意代母亲支付。在执行法官组织下,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。临走时,执行法官还不忘告诫双方今后要严守交通规则,养成文明行车的良好交通习惯。



购买货品不付款,躲避执行终被拘



被执行人吴某在经营菊花农产品生意的潘某处购买菊花,欠下潘某菊花款97000元。支付12900元后,余款吴某一直拖欠,因此被潘某诉至法院。法院判令吴某支付潘某菊花款84100元及逾期利息,吴某仍未履行,案件进入执行程序。

此次执行行动,承办法官登门联系吴某。吴某为逃避执行,谎称自己在芜湖等地,被当场戳穿。迫于强大执行威慑力,无奈的吴某只得将所在地点告知承办法官,最后被执行干警带走拘留。



据统计,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上门查找32户,拘传、拘留22人,3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7.7万元,执行到位46.3万元。后续,歙县法院将继续以“百日执行攻坚”专项行动为抓手,持续开展一系列集中执行行动,将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实实在在地兑换成真金白银。



 
责任编辑:审管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