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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民服务解纠纷 上门调解化心结
作者:张雪  发布时间:2022-08-05 08:31:02 打印 字号: | |

近日,本院杞梓里法庭立案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,案情虽然不算复杂,但是案件的当事人却有一些特别的情况,夫妻双方虽已结婚三十余年,但是长期不再一起共同生活,一方身有残疾,无法正常行走,日常出行都要依靠轮椅,双方的结合有着家庭和历史的原因。


7月底,女方妹妹联系法庭工作人员询问有关离婚的事宜,表示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解除婚姻关系,但是由于身体原因及离婚冷静期等因素,无法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,故请求法院帮忙解决。在了解了当事双方的情况后,承办人决定上门听取双方意见,进行离婚调解工作。


8月1日下午,女方及其家人与法庭干警一同前往男方家中进行协商。因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长,也未置办共同财产,而且子女已成家立业,所以双方并不存在很大分歧。之后,在法庭工作人员的帮助下,女方提交了起诉状及相关材料,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,对具体情况及两方意见进行询问,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并调解笔录上签名确认,结束了这段婚姻,可谓是“缘来缘去缘如水,缘尽至此何须回”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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